独立法条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发电可靠性管理

第二十三条

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应当对燃煤(燃气)发电企业的燃料库存、水电站入库水量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协调处理,保障能源供应。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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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