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电力可靠性管理是指为提高电力可靠性水平而开展的管理活动,包括电力系统、发电、输变电、供电、用户可靠性管理等。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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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