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气象行政复议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送达与执行

第三十一条

气象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结束后,应当将案件的材料立卷归档。 对有重大影响的气象行政复议案件,结案后应当将结案报告,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

制定机关
中国气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气象行政复议办法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