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气象行政复议办法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气象行政复议办法第三十条第五章 送达与执行第三十条申请人对气象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气象主管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