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气象行政复议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气象行政复议办法第十九条第四章 审理与决定第十九条气象行政复议机构受理气象行政复议申请后,可以与本级气象主管机构的其他有关职能机构共同对气象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查。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