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气象行政复议办法第十五条

第三章 申请与受理

第十五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采取书面申请,也可以采取口头申请。 对口头申请的,气象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制定机关
中国气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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