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气象行政复议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复议管辖

第十条

对依法需要上级气象主管机构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行政复议,由批准的气象主管机构管辖。

制定机关
中国气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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