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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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