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第八条第二章 申请、受理与审查第八条品种登记申请实行属地管理。一个品种只需要在一个省份申请登记。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