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商品煤质量达不到本办法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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