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第二章 转化方式

第七条

单位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一)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二)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

(三)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

(四)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

(五)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六)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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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办法》的通知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