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收益分配

第二十二条

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和报酬的支出,计入单位当年工资总额,不受单位当年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单位按规定给予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单位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单位统计工资总额、年平均工资、年平均绩效工资等数据以及向有关部门报送年度绩效工资执行情况时,应当包含现金奖励情况,并单独注明。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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