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四章 机制建设

第十四条

支持有条件的单位联合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中心、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等新型研发机构,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研究与制定等活动。

鼓励建设交通运输科技成果中试、熟化等基地,引导规范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交通运输技术市场。

发布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出版交通科技丛书、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等,加快科技成果推广与应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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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