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积极推动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以国际标准为基础起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有关国际组织的版权政策。 鼓励国家标准与相应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同步,加快适用国际标准的转化运用。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