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以及有关分析试验方法,需要配套标准样品保证其有效实施的,应当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样品。标准样品管理按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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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