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国家标准的制定

第二十二条

对拟立项的国家标准项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必要时,可以书面征求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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