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二章 国家标准的制定

第十九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后,应当对立项建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评估论证。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可以委托技术委员会进行评估。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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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