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七条

对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引导其发展或者具有标准化价值的项目,可以制定为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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