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九条
第三章 成效评价组织
第九条
每轮建设期末,开展建设周期成效评价。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建设高校根据建设方案对改革实施情况、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学科水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自我评价。
2. 教育部根据本办法制定成效评价工作方案,委托相关机构分别开展定量数据处理、定性评议、第三方评价结果比对等工作,有关机构分别提出初步评价结果。
3. “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根据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中期和期末自评报告、相关机构初步评价结果,形成综合评价意见。
4. “双一流”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专家委员会的评价意见,综合研究,确定评价结果,上报国务院。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