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八条
第三章 成效评价组织
第八条
每轮建设中期,开展建设高校自我评估。
建设高校应依据本办法相关要求,对照学校建设方案,制定自评工作方案,系统整理建设成效数据,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学科建设水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发布自评报告。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成效评价组织
每轮建设中期,开展建设高校自我评估。
建设高校应依据本办法相关要求,对照学校建设方案,制定自评工作方案,系统整理建设成效数据,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学科建设水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发布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