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建设高校在动态监测、中期自评和周期评价中应确保材料和数据真实准确。凡发现造假作伪等情形的,建设主管部门将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减少支持直至调整出建设范围。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附则
建设高校在动态监测、中期自评和周期评价中应确保材料和数据真实准确。凡发现造假作伪等情形的,建设主管部门将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减少支持直至调整出建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