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四章 评价结果运用

第十七条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减少支持力度。

制定机关
教育部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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