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四十三条独立法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五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本细则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卫生部1991年3月11日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