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二章 卫生管理第十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清运废弃物。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