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二章 卫生管理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