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家庭寄养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家庭寄养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家庭寄养应当有利于寄养儿童的抚育、成长,保障寄养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