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家庭寄养管理办法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家庭寄养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家庭寄养经费,包括寄养儿童的养育费用补贴、寄养家庭的劳务补贴和寄养工作经费等。 寄养儿童养育费用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寄养家庭劳务补贴、寄养工作经费等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保障。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