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家庭寄养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家庭寄养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聘用具有社会工作、医疗康复、心理健康教育等专业知识的专职工作人员。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