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家庭寄养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家庭寄养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家庭寄养,是指经过规定的程序,将民政部门监护的儿童委托在符合条件的家庭中养育的照料模式。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