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第二章 水资源调度方案与计划

第九条

列入名录的江河流域和重大调水工程,应当编制水资源年度调度计划,根据需要编制水资源调度方案。

水资源调度方案、年度调度计划应当包括调度起止日期、年度水量分配、调度控制要素、调度管理职责、控制性水工程及其调度、调度预警等内容,明确年度调度目标。水资源调度方案有效期限一般为三至五年。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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