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三章 调度实施

第十八条

水资源调度应当做好与洪水调度的衔接。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通过洪水资源化、丰蓄枯用等措施,增加水资源有效供给。病险水库主汛期原则上不蓄水。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