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第三章 调度实施第十八条水资源调度应当做好与洪水调度的衔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通过洪水资源化、丰蓄枯用等措施,增加水资源有效供给。病险水库主汛期原则上不蓄水。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