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 第四十五条独立法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五章 附 则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2008年8月4日起施行。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