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 第三十九条独立法条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章 罚 则第三十九条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管理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所在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