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章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第二十三条认证机构自收到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之日起,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 材料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