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 / 第八条独立法条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章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第八条实行属地审查的省级广电部门,应将电影剧本(梗概)备案情况抄报广电总局;广电总局将定期在相关媒体公布电影剧本(梗概)备案情况。制定机关国家电影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