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6年6月22日起施行。1997年1月16日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布的《电影审查规定》(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22号)、2004年7月6日广电总局发布的《电影剧本(梗概)立项、电影片审查暂行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0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国家电影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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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