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电影片审查

第二十一条

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影片、重大文献纪录影片、特殊题材影片、中外合作摄制影片,由省级广电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广电总局电影审查机构审查。

制定机关
国家电影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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