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 / 第二条独立法条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国家实行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和电影片审查制度。未经备案的电影剧本(梗概)不得拍摄,未经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发行、放映、进口、出口。制定机关国家电影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