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及管理

第二十三条

由国家财政支持的教练员岗位培训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要求执行;由主办单位自筹经费的教练员岗位培训要严格遵守国家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严禁乱收费。

制定机关
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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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