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第四章 监督及管理第二十条教练员岗位培训实行全过程评估,培训结束后教练员通过系统填写《培训项目质量评估表》,对培训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水平、教学管理、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打分。制定机关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