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远洋渔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禁止远洋渔业企业、渔船和船员从事、支持或协助非法、不报告和不受管制的渔业活动。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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