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实施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督察机构和督察人员

第九条

公安部督察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由督察长召集。必要时,督察长可以随时召开会议,部署警务督察工作。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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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实施办法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