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第四章 现场督察的权限和处理

第四十条

督察机构发现本级公安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与上级公安机关不相符的,应当及时向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提出,同时报告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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