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实施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现场督察的范围和方式第二十条督察机构根据督察内容,可以采取随警督察、重点督察、专项督察等不同的督察方式。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