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现场督察的范围和方式

第二十条

督察机构根据督察内容,可以采取随警督察、重点督察、专项督察等不同的督察方式。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