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第二章 督察机构和督察人员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督察长、副督察长在提请任免之前,必须征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意见。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