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第五条第五条水文收费标准以生产水文勘测产品所耗费的材料费、燃料动力费、工资、管理费、其他费用为基础,考虑使用频率、更新周期、技术处理费用等因素确定。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