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附件: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标准.pdf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