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宗教院校管理办法 / 第七十六条独立法条宗教院校管理办法第七十六条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六条擅自设立宗教院校的,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制定机关国家宗教事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