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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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