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章 产地条件与生产管理第十二条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应当树立标示牌,标明范围、产品品种、责任人。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